第三章 印度商标制度 | 返回 |
印度与商标相关的法律和规则有1999年商标法和2002年的商标实施规则。现行的1999年商标法是根据1958年商标法修改而成的。现行的2002年商标规则是根据1959年商标规则修改而成的。《印度1999年商标法第47号修正案》(以下简称《1999年修正案》)[1]于2003年9月15日开始执行。 相比较1958年商标法,1999年商标法做了如下改动:开始保护服务商标;分种类注册商标;保护集体商标;保护驰名商标;废除防御商标;废除了分A、B部分的注册;将商标的保护期限从10年变成每10年续展一次;为了审理诉讼请求设置了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让检索和审查迅速化。 本章依据《1999年修正案》,讨论以下几个问题:印度商标法的保护要件、印度商标的申请和审批、侵权与诉讼、以及和中国商标法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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