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国家(美日韩)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 返回 | ||||||||||||||||||||||||||||
课题编号:GWHJ-014-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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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在全球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彰显,成为决定各国在国际市场上核心竞争力的最重要因素之一,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也由此不断提升。 在国际层面,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始于19世纪后期。加强对贸易活动中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的活动则始于20世纪后期。美、日、韩三国皆属于知识产权强国或者较强国家,参加了所有这些国际公约的制定,三国国内法关于知识产权边境措施的规定也比较完善。 课题报告的第一部分将介绍美、日、韩三国参加的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TRIPS协议中称为边境措施)的内容,主要介绍TRIPS协议和ACTA。 课题报告的第二部分为美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研究。研究内容包括美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国内法渊源;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主体、权利客体和保护环节;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措施与程序。在此基础上,对中美两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进行比较;最后是美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相关案例介绍。 课题报告的第三部分为日本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研究。 课题报告的第四部分为韩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研究。 上述两部分研究的范围与美国部分相同。 此外,课题将设附件一个,内容是上述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国内法条文,以及相关国际条约中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条文,条文采用中外文对照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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