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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有关国家知识产权环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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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有关国家知识产权环境报告 返回

课题编号:GWHJ-021-201502

课题承担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课题负责人

管育鹰

研究起止日期

2015年2月至2015年9月

课题研究人员信息

负责人:

管育鹰

统稿人:

管育鹰

参与人员:

董雪莹、马 睿、万千惠、金美希、李阳含、万琪珑、沙元冲、江 月

摘要

中亚地区各国处于欧亚大陆腹地,与中国地理上邻近,是整个“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前沿;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资源富集的中亚各国成为企业的投资经营新热点。不过,我国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既有有利条件,也有不利因素,中资机构和中国公民对于当地法律、文化不熟悉就属于不利因素之一。为了应对可能的风险,准备进入中亚市场的我国企业应充分了解该地区的基本商业环境,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环境。其中,中国企业在中亚投资经营可能会面临法治障碍,因此中亚的法律环境是格外需要了解的内容;有研究指出,中亚地区“法制不健全、执法不规范,政策干预的随意性大。在解决具体问题时,中亚国家经常以总统令、内阁规定等文件来调整规范外商和外国投资在其国内的活动,政策的多变性和执法的随意性增加了投资风险。在中亚地区,政府以损害本国利益为名而修改或不履行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发生纠纷时,当地的司法仲裁体系运行不公,行政执法透明度较低,败诉的常常是外商,这极大地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也增加了外国企业的跨国营销成本”。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与中亚各国的经贸往来发展趋势将从能源、交通、科技、农业等传统领域向各行各业全面展开。鉴于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我国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问题,鼓励企业尽量做到提前规划布局、知识产权先行,尤其是提前进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本报告通过收集整理中亚地区有关国家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行政司法状况、典型案例等,系统梳理相关地区知识产权法律环境,以便为我国企业出口、对外投资和市场开拓等经济活动提供基础知识,给予规避风险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的有益参考。

中亚地区通常指我国新疆以西到里海以东的欧亚腹心地带的五国,即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为了便于研究,本报告将同样从原苏联独立出来的地处里海和黑海之间外高加索地区的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三国也纳入考察范围。由于这八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相关资料都是来自俄语或英语,本报告介绍的内容可能存在语言理解方面的差异,因此仅供需要“走出去”的企业做初步参考,不能替代中亚各国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计划到中亚地区开展的企业需要寻求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帮助,以获得相关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一手资料和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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