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商标法于2000年10月10日制定,以替代1993年制定的商标法。立陶宛于2006年6月8日对新商标法进行了最后一次修改。立陶宛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法条约》和《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WIPO),并且《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于1997年11月15日在立陶宛生效。如果立陶宛加入的国际条约与新商标法不一致,则以国际条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