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商标持有人的权益 | 返回 |
获得美国联邦政府专利商标局批准成为联邦注册商标持有人可享受下列利益: 1.可在联邦法院起诉商标侵犯行为; 2.可在起诉侵权行为的诉讼中获得赔偿费、堂费、律师费及“3倍金钱损失”(Treble Damage); 3.可享有假定的有效注册(Presumption of Validity of Registration); 4.可享受不能推翻的某种权利(Incontestability of Rights); 5.可在货品、产品上印有注册符号; 6.如将注册文件递送美国海关处,可防止侵犯商标货品进口美国; 7.建立推断性拥有权的告示(Constructive notice of Ownership); 8.可作民事和刑事诉讼起诉假冒货品(Counterfeiting); 9.可到其他国家申请注册商标,享受双边优惠。 在各州注册的商标,则可保证注册商标者在该州的商标权益,若受到侵权可到州法庭起诉。 任何从事美国进口的商务人员都应考虑本身工业产权的利益,通过美国律师申请注册商标,以免受到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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