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专利权的一般规定 | 返回 |
法典第七十二章专用于规定专利权。 第七十二章基本上是对1992年俄罗斯专利法的重述,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法典对原单行法所作的大部分更改基本上都是结构和术语等形式上的调整。例如,第1345条引入的术语“专利权”在1992年专利法中并未使用,而只是通过法律的条文规定了这样一项权利。而法典第1345条则对专利权作出了定义。即专利权是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智力权利。 根据法典第1345条,专利权即是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统称为“发明创造”)的智力权利。 发明创造的创作者(我国法律称为“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专属权和身份权及其他权利,包括专利申请权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根据法典第1346条,发明创造需经联邦知识产权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并颁发专利证书证明,或者由依照国际公约在俄罗斯境内有效的外国专利证书证明,其专属权方可获得法律承认并获得保护。 法典第1347条规定,以创造性劳动完成相应智力活动成果的公民(而非法人)是发明创造的创作者[1]。在无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专利申请中被指明为创作者的人即为创作者。 发明创造也可以是多人合作完成的,这时,以共同的创造性劳动完成发明创造的公民被认为是共同创作者。 法典对此类共有发明创造的规定,与法典第六十九章关于知识产权的一般规定中关于共有知识产权的规定基本一致。如共同创作者之间的合同没有不同的约定,共同创作者均有权按自己的意愿使用共有发明创造。对共有发明创造的收益和处分,按法典1229条第三款规定的一般原则执行。 取得发明创造专利证书的权利,则应由共同创作者共同行使。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任何符合法典可专利性要求的智力活动成果。 对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发明,可作为保密发明予以保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则不依据法典给予法律保护。 根据法典第1349条第4款下列智力活动成果不属于专利权客体: 1)克隆人的方法; 2)人类胚系细胞遗传完整性的变异方法; 3)将人类胚胎用于工业和商业目的;以及 4)违背公共利益、社会道德原则的其他解决方案。 法典第1350条将发明描述为“任何领域涉及产品(包括装置、物质、微生物菌种;植物或动物的细胞培养物)或方法(借助于物质手段作用于物体所实现的过程)的技术解决方案”。有专业人士担心,此定义可能会给当今不时出现的新类型发明的专利申请带来障碍,当今世界上很少有国家会在其专利法中包含一个专利的定义。 该条款还规定了发明的可专利性条件,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法典第1350条第5款规定以下客体不属于发明: 1.发现; 2.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3.仅涉及制品外形并满足于美学需求的解决方案; 4.游戏、智力或经济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5.计算机程序; 6.仅限于提供信息的解决方案。 法典第1350条第6款规定以下客体不作为发明予以法律保护,但作为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客体受法律保护: 1.动植物品种以及以生物方法获得的动植物,但微生物及以微生物方法获得的产品除外;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根据法典第1351条规定,与装置有关的技术解决方案是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可专利条件包括新颖性和实用性。 下列客体不作为实用新型予以保护: 1.仅涉及制品外形并满足于美学需求的解决方案;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根据第1352条,外观设计是决定工业或手工业生产制品外观的艺术设计方案。如外观设计依其实质特征具有新颖性和独创性,则予以法律保护。 下列设计不得作为外观设计予以保护: 1.纯粹基于制品技术功能的解决方案; 2.建筑工程(建筑模型除外),工业、水利工程及其他固定设施; 3.由液体、气体、颗粒或其类似物质组成的无固定形状的物体。 根据法典第1350条至第1352条,如果涉及发明创造的相关信息由创作者或他人泄露,导致其实质内容成为公知,在自信息泄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专利申请的,不妨碍其可专利性的认定,但申请人需证明信息泄露不妨碍专利性认定。 法典第1353条及第1354条规定了发明创造的国家注册。 根据该规定,发明创造只有经过国家注册方可得到承认与保护。经国家注册后,主管机关为专利权人颁发专利权利证书。 专利权利证书将具有以下意义: 1.证明发明创造的优先权、创作者身份及发明创造的专属权。 2.说明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对发明创造的法律保护以专利为基础,发明和实用新型以在专利申请书中的专利权利要求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用于解释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对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在制品图案中表现的并列入外观设计实质特征清单中的实质特征集合为准。 法典第1355条规定,俄罗斯联邦鼓励发明创造,对创作者、专利权人和实施发明创造的被许可人给予优惠。
俄罗斯设立经济特区(SEZ)吸引外国投资者,并给予资助。知识产权在这些资助合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为合资企业应根据俄罗斯联邦的法律进行登记,所有有关的知识产权应进行转让。 为了促进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2016年工业和贸易部推出了补贴项目,以补偿实际发生的费用,公司可获得外国专利局官方费用100%的返还和律师费用70%的返还。该项目适用于通过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局提交PCT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工业品外观设计以及马德里商标注册。 俄罗斯专利商标局为中小企业提供特殊条款,对工业品外观设计和软件注册返还专利服务费50%,以支持和鼓励国家专利申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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