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布图设计合同 | 返回 |
根据法典第1458条和第1459条规定,布图设计专利人可通过合同方式将布图设计专属权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也可通过合同方式授权他人使用布图设计。 布图设计专属权的转让和许可合同,均应以书面方式签定。 对已经做了国家登记的布图设计,如果转让或许可,也应进行登记。 法典第1461条规定,雇员因履行劳动合同或雇主指派的工作而创作的布图设计是职务布图设计。职务布图设计的创作者身份权属于雇员。但除非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合同另有规定,否则职务布图设计的专属权属于雇主。 如果布图设计专属权属于雇主或由雇主转让给了第三人,则雇员有权获得报酬。报酬的数额、给付条件和程序由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合同确定,如有争议由法院决定。 雇员利用雇主的金钱、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质手段,但并非是履行职务或雇主指派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布图设计不是职务布图设计,其专属权属于雇员。对此类布图设计,雇主有权选择要求获得为自己需要而无偿使用布图设计的普通许可,或要求雇员赔偿与完成该布图设计有关的开支。 根据法典第1462条,如果布图设计是在履行承揽合同时创作的,而该合同并未将布图设计的创作作为标的,则由此创作的布图设计的专属权属于承揽方也就是合同执行人,承揽方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此情况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委托人有权为实现合同的预期目的,在布图设计专属权整个有效期内,以普通许可条件使用布图设计,不需另外给付报酬。如承揽方将布图设计专属权转让给他人,不影响委托人的上述权利。 如果布图设计的专属权根据承揽方与委托人的合同转让给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第三人,承揽方有权在专属权整个有效期内,以普通许可条件为自己的需要无偿使用布图设计,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根据委托人和承揽方之间的合同,布图设计的创作者不享有布图设计的专属权,则创作者有权按关于职务布图设计的相关规定获得报酬。 根据法典第1462条规定,如果布图设计是为履行以该布图设计创作为标的的合同创作的,则根据合同所创作布图设计的专属权属于委托人,但承揽人与委托人的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情况下,除非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如果布图设计的专属权归属于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第三人,承揽方有权在专属权整个有效期内,以普通许可条件为自己的需要无偿使用该布图设计。 而如果依据合同,布图设计专属权属于承揽方,则委托人有权在专属权整个有效期内以普通许可条件为自己的需要无偿使用该布图设计。 如果布图设计的创作者不是权利人,则其有权根据职务布图设计的相关规定获得报酬。 法典第1464条规定了为履行政府合同而创作的布图设计的权利归属。相关规定按照法典第1298条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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