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 | 返回 |
俄罗斯海关总署[1]成立于2004年,直属俄罗斯联邦政府领导。 俄罗斯海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全国海关分为海关总署、直属地区海关局、隶属海关及海关监管点四个层级。 俄罗斯海关的基本职能是监管、征税、缉私、统计和其他海关业务[2]。 2004年实施的《俄罗斯联邦海关法典》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其中包含一个特别章节,规定了为保护知识产权所采取的专门措施,以达到海关监管的目的。为此,联邦海关总署还设立了专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处室-----打击文化珍品和知识产权客体走私处。 2011年俄罗斯海关总署出台新举措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按照新的举措,俄罗斯海关将分两个层级(联邦海关总署、地区及直属海关)履行职能。 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请求,俄罗斯海关可以依法采取措施,暂停放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海关采取的措施,不防碍权利人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采取其他措施保护自身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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