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联邦上诉法庭2008年判决 | 返回 |
申请方将贸易委员会2007年的裁决向美国联邦巡回法庭提出上诉。2008年4月21日,巡回法庭作出判决,维持了贸易委员会的裁决,终止了调查(见附件18)。法庭判决不违反337条款,因为709专利由于未能满足书面描述的要求而无效。法庭没有就侵权问题作出判决。 法庭维持了上诉法庭2006年关于权利要求解释的判决。鉴于“该锌极”表示“电极胶”,法庭再次判决权利要求1含糊不清地要求一种不合逻辑的结果。法庭认为权利要求1所主张的并不是专利规格中所描述的,因此不符合书面描述的要求。“本案的问题是709专利的专利描述并没有教授人们如何按其要求的去做,而专利的权利要求也并没有主张其所要教授的内容”。Energizer Holdings,Inc.诉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275 Fed. Appx. 969,978 (Fed. Cir. 2008)。 2009年3月23日,联邦最高法院驳回了申请方要求移审的请求(见附件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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