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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电池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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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与贸易委员会快速程序有关的问题 返回

贸易委员会调查程序以其推进速度迅速而闻名。一旦贸易委员会决定立案调查,被委派的一位行政大法官将会发布有关程序进度的指令。本案的程序进度指令(见附件20)。进度指令显示各方有大约6个月的时间来准备案件的初审,行政大法官有大约11个月的时间作出其初步裁决,然后在大约15个月左右完成整个案件。除此之外,如以上说明的,对于动议和证据开示的答复必须在10天之内送达。如此快速的进展对涉案的任何一方都是很有挑战性的,外国应诉企业由于时间和语言的不同使得挑战变得更加困难。有效的管理和在时间要求范围内积极的应对措施成为赢得案件胜利的重要因素。电池案件向人们表明了组建高质量的律师团队、设立内部抗辩协调小组以及选择合格的专家证人都是取得抗辩成功的关键方面。

一、组建律师团队

应诉方一旦收到送达的337调查通知,他们应该立即聘请合格的律师。起诉状提交之后,贸易委员会需要在30天内决定是否启动调查。应诉方需要充分利用这30天时间来选择律师,评估案件,制定抗辩战略,以便能够做好充分的准备在调查启动之后20天内对起诉状作出答复。在电池案中,在中国电池协会的领导之下,被列名的所有应诉方和电池协会的相关成员单位迅速开始律师团队组建工作。这种有组织的协同努力使得他们有充足的时间评估和选择合格的律师队伍,迅速完成法律代理的确定。另外,在选择代理律师过程中,他们并没有仅仅关注所需要的成本,而更加侧重律师团队的质量。他们作出了自己正确的决定,选择美国著名的国际性律师事务所霍金豪森来联合代理涉案的所有中国电池制造企业。霍金豪森具备代理贸易委员会案件的独特优势。首先,作为美国华盛顿地区最大的律师事务所,霍金豪森不仅拥有骄人的专利和贸易委员会诉讼代理业务,并且其美国总部和北京分所可以为应诉方和贸易委员会之间的文件提交和相互沟通提供完美的途径,这种有效的沟通在涉案企业数量众多的情况下变得非常关键。不仅如此,霍金豪森的核心团队成员都能熟练运用两种语言,这极大提高了沟通的质量和准确性。专利诉讼的程序非常复杂,了解客户的需要和目标、同时又熟知美国专利诉讼的合格的律师团队是成功抗辩337案件的关键所在。

二、与联合代理有关的问题

贸易委员会同时对多名应诉方进行调查的情形并不罕见。但是,对联合代理案件的决定应视案件的不同而不同。应诉方的商业理由、产品的差异以及应诉方的经济能力等是在决定抗辩战略之前需要考虑的几个方面。

在聘请代理律师时有几种不同的方式。首先,应诉方可以联合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涉案的全体应诉方。通过这种方式,应诉方可以集中各自的资源,在案件代理中体现出成本优势。在电池案中,九家中国电池应诉方共同聘请了霍金豪森作为他们的联合代理律师。各应诉企业分摊法律成本,他们所支付的律师费仅相当于各自自行聘律师所需要支付的律师费的零头。因此,当应诉方在抗辩贸易委员会诉讼中面临有限的资源或预算,与其它应诉方联合聘请律师能够帮助他们缓解诉讼带来的财务负担。

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各应诉企业之间存在彼此竞争的关系。他们对自己的商业信息的保密性非常敏感,并且可能会有各不相同的商业上的考虑或战略考量。为确保获得对企业的个别的保护,同时能够受益于联合代理的成本优势,应诉方可以要求当选的律师事务所为每一个应诉方分别组建不同的律师小组。各个小组可以分享联合抗辩中共同的信息,例如关于专利有效性的信息。但是小组之间不应分享属于他们各自的应诉方的保密的商业信息,并需要以他们各自客户产品为依托,形成适用于其自己客户的非侵权抗辩策略。

如果各个应诉方的产品差异非常大,他们的商业利益各不相同,这些应诉方应该各自聘请自己的代理律师。事实上,在电池案中除了中国电池制造商之外,大多数应诉方均各自聘请了律师。这样,每个律师可以为自己客户的产品和目标量身订做诉讼策略,并且可以吻合客户商业需要的进度和条件来解决所牵涉的案件。 

因此,联合代理在某些案件中能够发挥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应诉方在决定是否进行联合代理之前应该对案件进行通盘考虑。

三、专家证人

技术专家在案件抗辩中至关重要。他们是在行政大法官作出决定的时候能够提供影响裁决的有价值的证言和意见的关键证人。他们还可以协助律师制定诉讼策略,提供在先的技术信息和其它技术分析。技术专家证人在整个程序中可以扮演不同角色。其中一些人可以协助制定策略和进行技术分析,另一些人可以集中关注证言证词等。因此,一个案件可能会聘请不止一位技术专家证人。根据附件21,在电池案中,应诉方Gold Peak聘请了7位证人,中国电池应诉企业聘请了2位专家证人(见附件21)。

应诉方应该协助其律师尽快找到专家证人。有时,当事双方可能在寻找业内最合适的专家证人的过程中彼此相互竞赛。如有必要,一方可能需要最先下手来阻止其它当事方聘请某些专家证人。专家证人可以来自行业内部,也可以来自学术界。为了降低成本,可以使用中国本地的专家来帮助解决案件的技术方面的问题。但是,在出庭作证的时候,最好使用英语国家人士。

四、组建内部团队进行案件管理

由于在贸易委员会程序中绝大多数的问题回复需要在开始之后10天之内完成,应诉方有必要在其内部组织一个小组向律师团队提供所有必须的协助和信息。如果他们能够使用英文将会非常有帮助,因为进行中英文之间的互译有时候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并且,为内部小组确立一位决策者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快速作出决定,必要的时候当场拍板。内部小组还应该向公司管理层及时通报有关贸易委员会程序的进展,以使管理层能够充分了解案件推进程度,在需要作出商业决定的时候能够快速响应。

在电池案中,每一个应诉方都指定了自己的内部团队来监督和应对案件发展。各个小组与霍金豪森律师团队和中国电池协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在有需要的时候,电池协会能够迅速召集会议,传递信息,使全体当事方及时了解情况,迅速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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